徐州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集锦
●徐州市从业人员就业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1.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缴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当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缴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3. 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
●徐州籍返乡人员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购房补贴
1. 补贴条件
返乡创业人员自企业注册登记当月起三年内(计算到月),在我市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2. 补贴标准
按照购房总价的5%申领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购房总价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各类型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金融支持
1. 支持条件
在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基础上提高返乡创业人员贴息标准,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
2. 支持标准
按照贷款实际利息据实贴息。
财政奖励
1. 奖励条件
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社会保险费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返乡创业企业。
2. 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参照其年度内入库的各项税款地方留成部分划分:不高于40万元(含4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50%;40万元到60万元(含6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60%;60万元到80万元(含8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70%;80万元以上的,奖励实际数额的8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大学生在徐创业(就业)十大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及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免费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创业办公场所;入驻其他创业孵化基地的租金补贴2400—8000元不等。
2. 创业培训(实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考核通过给予全额培训费补贴;大学生免费参加创业实训,并给予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基本生活补助。
3.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且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
4. 创业项目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6个月以上的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5-1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5. 业绩奖励。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的企业,按业绩给予1—8万元奖励。
6. 税收奖补。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7. 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8. 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交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每人每月600-1200元的生活补贴,400-1000元的租房补贴,非徐州籍毕业生可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交通补贴,补贴3年。
9. 购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在徐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优先为招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并给予30%的租金补贴,最长租期3年。
10. 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实体,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吸纳就业按每人1000-2000元给予补贴。
●实施“三乡工程”支持各类人才下乡八大举措
通过实施“三乡工程”,即“人才下乡、能人返乡、资本兴乡”,切实推动创业、拉动就业、兴旺产业。
1. 对符合要求的“三乡工程”人员实施生活、租房、交通、公共租赁住房、购房等奖补激励,全市每年选拔200名左右表现突出的“三乡工程”人才优先推荐入党或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2. 对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县以下挂职、兼职,所在县(市)区发给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补助,原单位待遇不变。
3. 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三乡工程”倾斜,市、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单列5%左右的比例用于支持“三乡工程”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 放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允许城镇周边有条件的村利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招商引资,建设租赁房等经营性场所。保障“三乡工程”人才和能人的居住权,鼓励村委会通过村民民主决策依法吸纳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通过使用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来解决其居住问题。
5. 允许市民对租期10年以上农房进行修缮和翻建,允许市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休闲创意、养老养生、农家乐等产业。鼓励通过依法吸纳或恢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相关权利等方式,吸引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回乡居住,支持其以捐资、项目投资、参与村务决策管理等形式反哺家乡。
6. 各县(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2000万元的标准设立“三乡工程”专项资金。金融机构要加快建立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制度,切实缓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7. 实施乡土人才三年培训计划,以现有的农业产业示范园为基地,每年开展200人以上一个生产周期的全流程生产技术培训;以上海、武汉等地以及市内农产品销售市场为培训基地,每年开展200人以上一个销售周期的驻场营销技能、市场考察培训,市财政对培训费给予奖补。
8. 对参与“三乡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发放“三乡工程”服务卡,各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项目扶持。
●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入简易流程
第一步: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留在徐州就业的人员,只需要通过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网上渠道,足不出户即可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或通过电话咨询办理。
第二步:社保关系转入手续
1. 单位参保人员
将《养老或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在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同时交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即可。
2. 灵活就业人员
本人持《养老或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参保及转入手续即可(非徐州市户籍人员,可凭徐州市居住证办理参保手续)。
剩下的个人权益信息及资金转入手续由徐州社保经办机构同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全部转入手续办结后,向参保人预留的手机号发送办结短信通知。
温馨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的,可以在徐州先办理参保缴费,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转移手续,不会给参保人的社保权益造成影响。
(内容转自“徐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